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、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》精神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维护社会稳定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目的
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、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,即实施本预案。
二、成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,同时负责突发事件的领导。
组 长:毕明生
副组长:周光纯、许迪楼
成 员:庞 涛、王付清、刘剑亚、庞 波、程学刚
三、监测与预警
各班班主任、生活委员、各寝室长负责对本班、本寝室成员的疫情监测,发现不适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,夜间由值班老师带往市立医院或第一人民医院就诊,并及时报告学生处负责人。后勤管理处负责对食堂卫生监测,及时消除隐患。
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,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,实行校工作人员第一知情人报告制。即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报告校长、行政值班领导、职教处负责人和班主任。夜间(晚22:00-晨6:30),报告班主任、职教处负责人和校长。
四、应急措施
1.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核实病情。
2.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将食物中毒学生送往相关医院治疗。患传染病学生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措施,并及时将所污染场所及器具进行消毒,上报安庆市疾控中心,待通知处理。
3.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,发生传染病流行,校办公室在2小时内上报安庆市卫生局、安庆市疾控中心及安庆市教育局。
4.应急处理程序
①领导组接报告后,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。
②将食物中毒学生立即送往相关医院治疗。
将传染病流行区域采取隔离措施,待通知处理。
③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。
五、法律责任
对突发事件隐瞒、缓报、谎报者按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有关规定执行。